莫实得海军造船厂私人有限公司(BNS)董事经理阿末南里莫哈末在濒海战舰丑闻中涉及3项总额21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在吉隆坡地庭被提控。
身为前海军首长的阿末南里莫哈末,共面对3项失信罪,并在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或不超过20年、罚款及鞭笞。
在1996年成为海军首长的阿末南里莫哈末,被控涉嫌滥用莫实得海军造船厂私人有限公司的2100万令吉资金。
今年78岁的阿末南里莫哈末是濒海战舰弊案的首名被告,他在吉隆坡地庭法官苏扎娜胡欣面前阐明明白罪控,并在拒绝认罪后要求审讯。
他在法庭上说:“我不认罪。”
法官允许阿末南里莫哈末以50万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以及交出护照让法庭保管,并将此案定于11月24日过堂。

阿末南里莫哈末的首控状指作为BNS董事经理的他赋权管理上述公司资金,于2010年7月26日至2011年3月25日期间,在未经BNS董事局的批准,向Setaria控股有限公司在新加坡的渣打银行支付总额1354万1140令吉的款项。
至于第二控状,阿末南利被控在2011年4月19至5月4日期间,同样未经董事局批准,将136万716令吉汇入新加坡公司JSD机构在新加坡的华侨银行户头。
第三项控状指阿末南利在未经BNS董事局批准,在2010年10月28至11月22日期间,将总额618万2295令吉的款项汇入Sousmarin Armada有限公司在新加坡的渣打银行户头。
另外,本案主控官是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与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尤索夫再纳。
在这之前,旺沙哈鲁丁禀告法庭,控辩双方同意案件在11月24日提堂,因为双方需要时间准备和研究多份文件
“据我所知,辩方有可能会向总检察署发出一份关于此案的陈述书。”

莫哈末尤索夫也证实此事,并指辩方的上述陈述书旨在要求重查其当事人的罪控。
上周,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揭露,濒海战斗舰的合约是透过直接谈判方式将合约颁给莫实得海军造船厂。
尽管政府已经支付了60亿8000万令吉,但至今尚未交付任何战斗舰,按照原定日期,莫实得理应在本月交付5艘濒海战斗舰。
本月13日,莫实得海军造船厂总执行长阿兹哈邀请媒体参观位于霹雳州红土坎的莫实得海军造船厂,亲自解释濒海战斗舰计划的60亿令吉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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