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拍摄执勤属违法 韩查:警方仍未采购随身摄录机


透视大马

韩查指出,公众拍摄或直播警方的执法行动是违法的行为,可遭到对付。(档案照:透视大马)

内政部长韩查再努丁指出,公众拍摄或直播警方的执法行动是违法的行为,并可遭到当局的对付。

他以国会书面回答行动党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的提问时说,拍摄警方的逮捕行动可抵触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即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

他指出,拍摄警方的逮捕或突击行动,会妨碍警方履行职责,扰乱调查,因此警方可对付有关人士。

这样意味着,任何人用手机拍摄警方执法过程,警方有权充公或查看其手机内容。

针对警方是否可以扣押或检查公众的手机一事,韩查表示,如果手机持有人涉嫌犯罪,警方可以这样做。

他说,涉嫌的罪行可能抵触刑事法典、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1948年煽动法令、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或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

此外,他也指出,警方仍未采购随身摄录机(Body Camera)

他说,尽管政府已经批准拨款,但内政部的采购部仍在审查采购细节。

内政部长韩查再努丁曾在2020年11月指出,政府将在2021年为警队添购随身摄录机,以让警方在执勤时提高透明度。

他指出,政府在第12大马计划下,建议采购2168个附有4G功能的随身摄像机,并计划在明年落实让警员佩戴,以减少警队间的投诉、贪污及行为不检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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