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撤换律师团队后,新律师旋即申请展延原定下个月开审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最终上诉,不过今日遭联邦法院驳回。
联邦法院将根据早前所定下的日期,从8月15日起聆审SRC国际公司案的最终上诉。
副检察司阿斯洛夫在出席由联邦法院副主簿官旺法蒂玛所主持的线上案件管理程序后,向记者确认此事。
根据报道,纳吉已解聘沙菲宜与伙伴律师楼,该律师楼将不再代表纳吉在SRC案中提出上诉。
纳吉随后委任来自郑宝德律师楼的郑宝德为其首席律师,同时也聘请来自再益依布拉欣、苏夫兰、廖德发与伙伴律师楼的廖德发和鲁本为其律师。
联邦法院在今年5月择定从8月15日起为期10天,聆审纳吉寻求撤销他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罪成裁决和监禁刑罚,所提出的最终上诉。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是在2020年7月28日裁定纳吉7项控状罪名成立,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及1项滥权控状。纳吉在此案中被控的滥权罪名,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至于3项刑事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则各项罪名被判入狱10年。
这意味纳吉7项罪名共坐牢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由于刑期同时执行,只需坐牢12年。若纳吉无法缴付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以5年牢狱代替。
上诉庭三司是在去年12月8日一致驳回纳吉就高庭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并裁定维持高庭的判决。
上诉庭三司随后批准纳吉申请暂缓监禁和罚款刑罚,以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同时批准纳吉申请维持高庭允许纳吉保外的条件,即200万令吉保释金和2名担保人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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