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业者非法储存补贴食油 贸消部取缔严惩违规者


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业者涉嫌非法收藏补贴食油及无执照在线上购物平台贩卖。(档案照:透视大马)

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于7月1日突击搜查雪兰莪2间建筑物,发现业者涉嫌非法收藏补贴食油及无执照在线上购物平台贩卖。
 
贸消部执法主任阿兹曼在文告指出,执法队在八打灵再也一间租借房屋中,发现储存255包1公斤包装补贴食油及其他杂货,之后以每公斤2令吉50仙售价在线上售卖补贴食油。

“进一步调查显示,只有1公斤包装补贴食油是没有依据1961年统制品法令发出的任何批准贩卖统制品文件。”

他说,这抵触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16条文,即没有执照下售卖统制品,以及抵触1974年供应控制条规第3(1)条,即没有销售统制品执照者不得批发和零售统制品。

他说,执法人员充公有关补贴食油及其他商业文件,充公品总值637令吉50仙,同时向一名自称是助手及员工的本地男员工录口供助查。

针对蒲种商店取缔行动,阿兹曼提到,执法队在该店里发现1公斤、2公斤及3公斤瓶装食油,业者是持有1961年统制品法令发出的未逾期销售执照,但该执照注册地址与存放统制品地址不符。

他说,一名自称是该店管理员已录取口供协助调查,因为涉嫌抵触该法令第20(1)文,即在无执照地点存放统制品。

当局充公27支1公斤、2公斤及3公斤瓶装食油及数份商业文件,以展开进一步调查,充公品总值约858令吉。

阿兹曼指出,该部已援引统制品法令调查这两宗案件,以鉴定有关食油分销链,包括从哪里取得食油供应。

一旦罪成,个人可面对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公司则可被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

有关公司也将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接受调查。

他警告所有处理统制品及补贴商品的商家务必遵守法律,部门会严厉对付滥用统制品者,绝不妥协。

上周,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安努亚慕沙提到,有业者在线上购物平台以27令吉价格售卖5包1公斤包装补贴食油,而政府补贴售价是5包12令吉50仙。

他指示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根据现有法律采取行动,而贸消部也采取后续行动确保严厉对付违规者。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