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民间组织点出IPCMC缺陷 缺惩戒权将论为“虚设”


透视大马

律师与民间组织认为,2020年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最大的问题是,欠缺了惩戒的权力。(摄影:Kamal Ariffin)

律师与民间组织认为,2020年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必须确保列有监督与处分警方的权力,否则该法案将论为“如同虚设”。

2005年,皇家调查委员会提出建立IPCMC,以取代取代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从而提高警方部队的开放度和信用;惟该法案一直无法提呈至国会。

大马律师公会IPCMC小组联合主席拉玛瑟瓦指出,目前该法案的内容,并未设有问责制。

他今日出席该公会举办一场论坛时形容:“这是一个具有很大缺陷的法案。更无法向警方採取问责制。”

“我们要求在提呈至国会前,应该重新修改该法案,并纳入已被遗漏的内容。”

“这法案最大的问题是,欠缺了惩戒的权力。”

他强调:“我们会宣布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成真,且握有实权。该委员会必须有一定权力与资源才起到监督的效用。”

该委员会法案在2019年首度提呈至国会,不过去年8月,国盟政府上升后,提了新法案,取代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

根据修订后的法案,新的警察监督委员将隶属内政部,由内政部长监督其该委员会。

而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最初建议是,该委员会必须隶属首相署法律事务部。

让IPCMC成为选民课题

另外,马来西亚皇家警察行动和管理委员会前成员佐西雅认为,欲实践这改革计划,必须将这课题变成选民关注的问题。

她指出:“我们需要选民与我们同在,也需要将这课题变成选民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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