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被控一马发展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大马银行外汇贸易部门高级经理罗丽沙告知吉隆坡高庭,她在2014年将900万英镑(约4100万令吉)转为令吉再存入一名“纳吉拉萨”的银行账户,但她并不知道该账户主人正是时任首相纳吉。
罗丽沙也是第25名证人,她解释,她是在接获前公关经理余金萍(Joanna Yu,译音)指示后,完成有关兑换的工作。
她指出,当时国外2家公司汇入共有6笔总数为946万英镑(当时约为4990万令吉)的款项,而她则协助将有关款项转入AmPrivate银行账户。
这6笔交易中,其中5笔来自Vista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 Ltd,而另一笔则来自黑石商品全球有限公司(Blackrock Commodities (Global) Limited)。
这2家公司主人皆是Eric Tan,据了解,他是大马富豪刘特佐的亲信。
罗丽沙指出:“接获余金萍指示后,我的部门即进入MUREX系统,并根据所商定的汇率完成兑换交易工作。”
她说:“我的部门是依据余金萍接到客户通知后,即展开有闗转换汇率工作。”
余金萍也是纳吉SRC案件中一名关键人,也是主要处理纳吉私人银行账户的主要负责人。SRC公司也是1MDB公司旗下的子公司。
于1月27日,继高庭2020年允准大马银行(AmBank)及其前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译音)的申请,撤销前首相纳吉的诉讼后,纳吉如今在上诉庭再次碰钉子,上诉失败。
以耶谷莫哈末山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认为,高庭的判决没有犯下可上诉的错误以致需要上诉庭介入。
上诉庭在驳回纳吉诉讼的同时,也要求他支付诉讼费用。
上诉庭三司指示纳吉必须支付大马银行4万令吉以及余金萍3万5000令吉。
纳吉是于2019年12月9日起诉大马银行及余金萍,指两造泄露其资讯给一马公司(1MDB)案的通缉犯刘特佐。
另外,罗丽沙接受辩方律师旺阿兹鲁盘问时指出,她根本不知道余金萍指示存入相关银行账户的主人,就是纳吉。
她强调,当一马发展公司遭调查时,她才知道有关银行账户的主人是纳吉。
罗丽沙目前是大马银行定期存款与定价部副总裁,她说,她知道“AM Private”银行账户的客户都不希望自己身分遭泄露,包括银行职员。
“上司们不曾告知银行账户拥有者是纳吉,我们也只是知道银行账户代码,其他的讯息则一律未被告知。”
罗丽沙指出,她无法确定余金萍是否曾与纳吉有沟通,包括告知纳吉有关资金来自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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