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仍然维持强制死刑,但它将被废除,并处于讨论阶段。
掌管法律与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说,刑罚的废除并不是通过文告或内阁的决定,而是始于相关法律的修正。
“死刑在大马仍然存在,而内阁在6月8日所同意的只是废除强制死刑,虽然将会被废除,但是死刑目前仍存在于大马法律的刑罚之中。”
旺朱乃迪是于今日,在一项特别记者会上,发表上述谈话。
他说,在全面废除强制死刑之前,还有很多事项需要讨论及进行研究,其中就包括法律的平衡丶建议的替代刑罚丶已被定罪的案件丶调查中的案件及要求宽赦的案件。
“还有很多的挑战及问题,我有很多事项需要考虑,我的部门与总检察署将一起解决问题,以确保它的落实不会对人们不公平。如果我们知道,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有144个国家废除了死刑,只有55个国家仍然保留死刑,而保留强制死刑的国家就更少,大马可能是最后废除死刑的国家。”
他补充,废除强制死刑是因为法官受到了现有法律的束缚,即便法官认为有比强制死刑更恰当的刑罚,他们也无能为力。
“由法庭酌情判处死刑是指对于任何因犯罪而被定罪的被告,法官可以(有权选择)根据酌情权判处死刑丶监禁和/或鞭刑。这取决于犯罪的类型丶严重程度和处罚的趋势丶被害人的情况丶犯人的配合和悔改等因素,减轻对犯罪人的处罚。”
最近,政府同意废除强制死刑,并让法庭酌情决定的强制死刑的替代刑罚。
早前,旺朱乃迪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政府原则上接受并采纳强制死刑替代刑罚研究特别委员会在该报告中给出的建议。
同时,内阁已经同意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替代刑法,以取代11项涉及强制死刑的罪行丶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的罪行和22项可判处死刑但交由法院酌情决定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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