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外交官和其儿子涉嫌贩运大麻和拥有大麻油,父子俩今日一同在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出,现年78岁的再纳阿比丁和53岁的莫哈末利扎,于2022年5月21日傍晚6时10分在珍德拜的一所房屋贩运重达1020克的大麻。
他们被指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推事沙鲁艾山并未记录这对父子是否认罪,因为死刑案件是属于高庭的权限。
至于私藏60毫升大麻油的控状,两名被告则是表示不认罪,犯罪时间和地点同上。
在此控状下,他们被指抵触危险毒品法令第9(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9(2)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或罚款高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利扎也被指于今年5月23日晚上8时40分,在文冬警区总部肃毒办公室使用毒品四氢大麻酚(THC),抵触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15(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长达两年,以及监视长达3年。
莫哈末利扎不承认这项罪名。
本案主控官是彭亨检控主任莫哈末卡利,以及哈雅和普妮达副检察司,而被告的律师是拉末哈兹兰、达妮雅和卡米尔。
控方不建议让两名被告保外,因为第39B条文下的罪行不可获保释。
法庭择定此案于6月13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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