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运分子法米已呈陈情书 2罪控分别定于708聆审


社运分子法米惹扎的2项控罪,是关于部长出差回国隔离课题,还有禁售烈酒的课题。(档案照:透视大马)

在社交媒体发表含侮辱意味贴文而面对2项控罪的平面设计师兼社运分子法米惹扎,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

法米惹扎的律师尤亨德拉今天在案件过堂时,向地庭法官艾德文巴兰佐迪禀告此事,陈情书已在昨日提呈总检察署,副本也已在今天交给控方;主控官纳基哈也证实此事。

法米的2项控罪,是关于部长出差回国隔离课题,还有禁售烈酒的课题。

法官已择定于7月7日和20日聆审涉嫌就部长隔离课题发表含侮辱意味贴文案,以及8月8日和9日聆审针对禁售烈酒发表含侮辱意味贴文案。

2月10日,法米惹扎在地庭被控通过推特,针对部长出差回国隔离课题发表含侮辱意味贴文,惟他否认有罪。

2月17日,法米惹扎再度在地庭被控在禁售烈酒课题犯下相同罪行,亦不认罪。

上述2项控罪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1)(a)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一旦罪成,最高可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则每日追加罚款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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