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跳槽法非一体化解决方案 黄进发建议让各州自行决定


透视大马

黄进发说,如果各州被强制遵循联邦政府,一旦情况有误,就必须取得三分之二的大多数票才能进行修正。(档案照:透视大马)

政治学者黄进发博士认为,反跳槽法并非一体化的解决方案,政府不该将法案强加于各个州政府。

他说,联邦政府应该让各州自行决定,以在制定新法案上有更多创新的想法。

“联邦政府全面了解各种情况的观念是一项不准确的推测。”

“联邦政府应该让各州属决定自己的反跳槽法,而不是在强加(新的反跳槽法案)在它们身上。”

“为什么我们需要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如果我们让各州属自行摸索,我们或许会学到更好的东西。有可能产生竞争机制。”

“我们在对复杂课题进行测试,我们现在有跳槽联盟,1992年时(吉兰丹州议会与诺丁沙烈案件)只有跳党的情况。”

“有了限制、约束和复杂性,如果强加给所有州属会很危险。”

他说,如果各州被强制遵循联邦政府,一旦情况有误,就必须取得三分之二的大多数票才能进行修正。

“如果你强迫所有州属复制,在下一次选举后会发现一旦有问题,你需要三分之二的大多数票来修正法案。”

“这将让我国缺乏灵活性,所有的鸡蛋的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上周在国会在经过59名议员长达7小时的辩论后决定将反跳槽法相关课题交给特别委员会研究。

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说,政府原先只要修改宪法第10(3a)条,不过这无法解决跳党问题。

因此,政府决定成立一个涵盖朝野阵营的委员会研究法案。

委员会成员包括、国阵边佳兰区国会议员阿莎丽娜、国阵硝山国会议员纳兹里、国盟拉律国会议员韩查再努丁、伊党哥打巴鲁国会议员达基尤丁、砂梦实务地国会议员卢卡尼斯曼、希盟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希盟雪邦国会议员哈尼巴、希盟居林新市镇赛夫丁、希盟斗亚兰国会议员马迪奥斯和民兴党兵南邦国会议员达雷尔雷京。

新法案预计7月提呈。

最初法案其中一个问题是对跳党的定义以及废除1996年社团法第48(6)条文和第18c的卸任条款。

一些相关建议包括独立人士不该受到反跳槽法的束缚,因为独立人士是靠自身实力而获胜。

国会议员也要求委员会对议席悬空或者政党脱离联盟(如土团党离开希盟导致希盟政府在2020年垮台)的问题做出研究。

另外的建议还包括政府必须确保所有国会议员无论隶属任何政党都获得获得公平公正的选区拨款,以杜绝跳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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