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专员杰拉约瑟夫(Jerald Joseph)说,在马来西亚400多所警察拘留所中,只有5个拘留所有健康监护单位(CHU)。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说,在警方的中央拘留所的5个健康监护单位中的3个已经开始以项目形式运作。
“自1月3日起槟城的峇央峇鲁中央拘留所已开始运作,彭亨州的英特拉马哥打中央拘留所则是在2月21日起运作。而吉隆坡增江中央拘留所丶莎阿南中央拘留所及沙巴肯巴央中央拘留所的培训课程及健康监护单位将很快开始运作。”
他指出,人权委员会仍在与卫生部丶财政部和武吉阿曼合作,在全国其他400个拘留所设立健康监护单位。
“资金对建立健康监护单位非常重要,因此财政部必须在这件事上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他说,健康监护单位是由一组医务人员组成,包括医务人员丶助理医务人员和一名护士,他们将在犯人入狱时和在警察拘留所的整个期间检查其健康状况。
昨天,我国发生了今年第14起拘留所死亡案例,一名42岁拘留者在彭亨州的警方扣留所内死亡。
武吉阿曼廉正和标准守则组主任阿兹里在一份声明中说,这名男子昨天在英特拉马哥打的中央拘留所内死亡。
他补充,这名被拘留者昨晚被注射了治疗肺结核的药物,大约一小时后被发现失去知觉。
他随后被带到关丹医院,并在那里被宣布死亡。
这名被拘留者是在1952年危险药物法第15(1)(a)条文下被判处8年监禁后,于3月21日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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