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雇主联合会(MEF)认为,
该协会主席赛胡先向《透视大马》说,这样的系统违反了2010年个人数据保护法令(PDPA)及国际劳工组织的规定。
“《个人资料保护法》
这项建议违反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87的条文的《1948年结
马来西亚商业协会联合会(FMBA)
该联合会主席阿都玛力阿都拉说,
他说,该系统可以防止员工轻易离职,
赛胡先说,
他认为,可以透过这样的监督来对表现好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
制定政策留住员工
赛胡先认为,与其提议设立类似于CCRIS 或 CTOS 的系统,何不推出可以保留员工的政策。
他说,公司应该听取员工的意见,并给予他们一些特权,
“公司提供工作场所的灵活性。目前,
“为了让你的员工可以逗留超过一年,
赛胡先说,组织必须听取员工的想法并允许他们提出创意的建议,
他说,组织需要传达公司的使命和价值观,
“这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增加与公司有相同价值观的员工数量
不建议跳槽
赛胡先说,一般不鼓励跳槽,但五年后换工作是可以接受的,
“五年后跳槽,那是个人已经学习了工作的文化、技能和知识,
“(现有)公司可能没有晋升的职位。因此,(对员工而言)
与此同时,赛胡先也形容那些经常跳槽的人称为“蚱蜢”, 并指这一类人是因为对工作、文化或工作范围不满意才频频换工。
他说这一类人缺乏在工作中学习和发展的耐心。
“这些人扰乱了所有的人力资源规划,不利于任何组织。所以,
赛胡先也援引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统计局最近的数据说,
然而,数据显示,年轻劳动力的平均任期仅为 2.2 年。
“在1977年至1997年间出生的人中,91%的人在一份工作上的逗留时间少于3年。”
“这意味着他们在工作生涯中有 15 到 20 个工作。”
他说,
他说这可能会使那些换工作的人受益,尤其是 Y 世代,
“对于新员工来说,跳槽可以加快职业发展,
“跳槽也可能带来更大的工作成就感, Y 世代的雇员对这一点的着重性,比前几代人都格外看重。”
“然而,招聘经理会质疑这些申请人的动机、技能水平、
“这些招聘经理担心他们会成为这些求职者跳槽的下一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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