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新法院罔顾国际残疾公约 律师吁将争端提交国际法庭


上诉庭是于今年3月1日聆听纳加德兰的上诉申请后宣布保留裁决,并在今日下判。(档案照:透视大马)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抨击新加坡法院违法《残疾人权利公约》,即并未能确保精神残疾的人被判处死刑,并呼吁政府将此争端提交国际法庭处理。

捍卫自由律师团对新加坡高等法院驳回大马籍智障毒贩纳加德兰,因贩毒罪名被判死刑的最后上诉,感到震惊。

他们质疑新加坡法院拒绝允许纳加德兰目前精神状态或时候适合被判刑,而进行独立精神评估。

捍卫自由律师团首席协调员再益马烈指出,新加坡法院无视新加坡《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明确义务。

“我们促马来西亚在这个关键时刻,介入并将此事提交给国际法庭,因为违反国际法规的条约义务。”

捍卫自由律师团今日发文告指出,新加坡政府对其故意无视国际义务而损害我国公民负责。

“法院必须确保没有患有精神残疾的人被判处死刑。”

再益马烈谴责新加坡法院为了合理化,竟然指“公然和恶意滥用法庭程序”来支持其判刑。

“为了支持上述申请而提交的宣誓书,提及必须对纳加德兰进行精神评估,所以不能被理解为是滥用法庭程序。”

“事实上,该上诉申请时确保新加坡必须遵守《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规定义务,这是至关重要。”

上诉庭是于今年3月1日聆听纳加德兰的上诉申请后宣布保留裁决,并在今日下判。

律师拉威在脸书发文说:“法庭认为此上诉是在滥用程序,以及国际法不适用。有智力障碍的纳加德兰有可能在接下来数天问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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