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法令修正案应重新审议   盖伦中心称或让妇女不利


透视大马

盖伦(Galen)卫生与社会政策中心认为,2021年雇用(修正)法案有可能导致妇女,在这些变化中处于不利地位。(档案照:透视大马)

盖伦(Galen)卫生与社会政策中心认为,政府应该将昨日通过2021年雇用(修正)法案送回国会重新审议和修改。

他们说,这修正案有可能导致妇女,在这些变化中处于不利地位。

该中心首席执行员阿兹鲁举例说,修正案第一附表(First Schedule),对雇员的定义之一是与雇主签订服务合同的人,根据该合同,工资每月不超过2000令吉。

“根据法律,工资上限不应该是一个人被视为雇员的先决条件。那些收入超过这个数额的人呢?”

阿兹鲁今日发文告说,修正法案将女性有薪产假从现有的90天增至98天,男性则享有7天的有薪陪产假,那些月入超过2000令吉的女性或男性无法受惠。

他说,雇用法令第44A条文阐明“无论薪金多少,产假适用于所有女性雇员”,但昨日的修正案却把此条文撤除了,这是一个消极的进展。

他指出,这包括新增41A条文,禁止雇主解雇怀孕或因怀孕而生病的女员工。

国会21日通过2021年雇佣(修正)法案三读,把女性有薪产假从现有90天增至98天,男性则享有7天的有薪陪产假。

人力资源部通过2021年雇佣(修正)法案,拟议把居家办公赋予员工的相关保障纳入修正案。相关拟议修订涉及46项条款,包括28条修订条款、10条新增条款和 6 条废止条款。

该法案还力求确保国家雇佣法令的规定,符合国际劳工组织(ILO)经许可制定的国际劳工标准。

阿兹鲁说,该法案应被送回议会审查,而不是在法案成功通过在宪报上颁布后,依赖部长的命令来解决这些问题。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阿旺哈欣昨日说,现有修正法案只是初步开始,政府将审视现有政策,若发现当中有弱点,可在两年后的审核再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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