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马发展公司董事依斯米告诉吉隆坡高庭,并不知道富商刘特佐曾要求资深管理层在筒仓中工作。
他指出,身为一间企业公司,要求资深管理层在筒仓中工作,并不合适。
他认同辩护律师沙菲宜的看法,即这是一马发展公司失败的原因之一。
“我不知道,富商刘特佐曾要求资深管理层在筒仓中工作。”
“资深管理层也没有告诉我,刘特佐曾提出有关要求。”
他也认同,沙菲宜提出的建议,即刘特佐可在任何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发出指令。
依斯米是对沙菲宜提问,是否知道富商刘特佐曾要求资深管理层在筒仓中工作,一事作出回应。
前首相纳吉在一马发展公司资金案下,面对25项贪污和洗黑钱控状,所涉金额达22亿8000万令吉。其中4项控状是滥权,21项是洗黑钱。
尽管富商刘特佐没有在一马发展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可是却被视为代表纳吉在管理一马发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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