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按纳吉指示发行债券 控方反对纳吉律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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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发展公司案的控方今天提醒辩方律师,登嘉楼投资机构(TIA)发行的50亿令吉债券是按照纳吉的指示行事。(图:法新社)

一马发展公司案的控方今天提醒辩方律师,登嘉楼投资机构(TIA)发行的50亿令吉债券是按照纳吉的指示行事。

副主控官莫哈未穆斯达菲反对辩护律师哈里哈兰对一马发展公司前董事依斯米伊斯迈的提问。

哈里哈兰今天询问依斯米关于一马发展公司前总执行长沙鲁在发行登嘉楼机构债券中的角色。

“律师必须公平地对待证人,因为沙鲁确实说过他收到了被告(纳吉)的指示,要进行伊斯兰中期票据(IMTN)。这不应该向证人(依斯迈)提出。”

法官还质问哈里哈兰,为什么在沙鲁已被盘问的情况下还向依斯迈提出这些问题。

法官说:“沙鲁已经被质询过了。”

哈里哈兰告诉法官,他之所以提出这些问题,是因为依斯迈曾是登嘉楼投资机构的董事会成员,而他也反对发行债券。

“提出这些问题是因为他是董事会的成员。当巴克(莫哈末巴克,登嘉楼投资机构前董事)在这里时,我可能会向他提出同样的问题。”

“董事会说不可以,端姑(登嘉楼苏丹米占)说不行,然后就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并由沙鲁执行。”

法官随后允许哈里哈兰继续他的提问。

哈里哈兰问依斯米,为什么登嘉楼投资机构在苏丹的要求下签署了终止发行债券的决议后,还继续发行债券。

当时,苏丹说他“关心和关注的是国家和人民的福祉”,他还以不点名方式提到了一些“不光彩的人物”。

“我和沙鲁被传唤到那个地方,然后签署了提交给我们的决议。之后,沙鲁告诉我,他们必须继续进行债券的发行,因为‘他们已经按下了按钮’。”

沙鲁在出庭供证时解释,尽管签署了暂停发行债券的决议,但纳吉还是指示他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他在证词中说,在向纳吉解释了苏丹米占的情况后,纳吉说:“你继续做,我会和端姑谈谈。”

沙鲁说,当时,他把这当作是纳吉的授权,因为纳吉是首相兼财政部长,他要继续发行债券。

在当时,纳吉也是负责政府为债券发行提供担保的部长。

纳吉因涉及22.8亿令吉的一马发展公司贪污案而受审。他面临25项指控,包括4项滥权和21项洗钱控罪。

登嘉楼投资机构也是一马发展公司的前身,该机构于2009年2月27日成立,启动资金为2令吉。 该战略财富基金计划筹集110亿令吉,其中50亿令吉通过政府担保的债券筹集,另外60亿令吉通过将登嘉楼州的石油税证券化获得。

不过,由于登嘉楼州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出现了重大冲突,导致所有权从登嘉楼州转移到中央政府。

登嘉楼投资机构由财政部长接管,纳吉则是时任财政部长。2009年7月,该机构被易名为一马发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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