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要求判MA63无效 温利山促砂与中央政府别申请撤讼


透视大马

11名主张砂拉越独立社运人士于去年入禀古晋法院,要求法庭宣判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为无效条约。(档案照:透视大马)

11名主张砂拉越独立社运人士于去年入禀古晋法院,要求法庭宣判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为无效条约后,代表律师兼砂拉越肯雅兰全民党主席温利山指出,此举是为了告诉沙巴与砂拉越人,让他们“知道我们发生了什麽事”。

同样主张砂独立的温利山,在去年11月协助11名社运份子包括多鲁斯卡坦向法庭提出相关诉讼,而在宣誓书中,要求法庭以违反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为由,允许砂拉越脱离马来西亚。

温利山接受《透视大马》访问时指出:“根据我的调查,通过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吞并沙巴与砂拉越以扩大马来亚领土。”

“难以说服自己的是,东马不是马来亚的殖民地。”

于週二(15日),司法专员亚历山大萧处理该案首个案件管理时指出,该案被告人中央政府与砂州政府指,将入禀法庭撤销此案。

对此砂州政府的举动,温利山认为,州政府不应该向法庭申请撤销诉讼,因这诉讼完全“有利于砂州”。

“不该再成为他人殖民地,我们有权要求独立。”

他也在週三(16日)发文告指出,一旦法庭宣判马来西亚协议无效,那“马来西亚将解体”。

“如果没有英国和马来亚与新加坡、沙巴和砂拉捞签订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马来西亚根本无法在1963年形成。”

他说,在马来西亚生活数10年后,许多砂州人已意识到,与马来亚联合组成马来西亚并未砂州人带来太多帮助。

温利山指出,在马来西亚生活数10年后,许多砂州人已意识到,与马来亚联合组成马来西亚并未砂州人带来太多帮助。(图:透视大马)

“砂州有许多丰富天然资源包括石油与天然气,但在马来西亚,砂州还是个落后且贫穷的州属。”

温利山还说,随著政府通过具有争议的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后,该州更失去了最珍贵的资产。

“这也导致11名砂州领袖向英国、马来西亚和砂州政府提出诉讼,要求法庭宣判MA63协议无效。”

他强调,在法书上,该协议一开始就已宣告无效。

“无论在制定条约时是否有效,但如今有者违反其中条件, 对此MA63也应被宣布无效。”

他还形容,这诉讼对砂州与沙巴人对“非常重要”。

“原告希望砂州与中央政府不要申请撤销该案,以让法庭全面审理此案。”

温利山还以新加坡为例,他说:“如果新加坡能在1965年退出,那为何沙巴与砂拉越不能退出?”

温利山指出,原告希望砂州与中央政府不要申请撤销该案,以让法庭全面审理此案。(档案照:透视大马)

不过,另一名砂州社运份子彼得约翰认为,法庭并不是退出马来西亚的最佳方案。

他说:“解决方案不是通过法律这渠道。这是政治。”

彼得约翰认为,应该设下一个政治辩论,并依照联合国规定,让全民公投此事。

“60年前,就应该进行公投了。”.

另外,在案件管理中,砂州政府代表律师凯鲁阿都卡迪尔与中央政府表律师三苏柏哈山指出,他们将申请撤销该诉讼。

对此,法庭给予他们1个月时间即在4月15日前向法庭提出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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