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首席大法官为首 5司会审纳吉提纳新证据申请


以东姑麦润为首,联邦法院5司聆审纳吉SRC案上诉。(档案照:透视大马)

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数名大法官,将负责聆审前首相SRC国际公司案新证据案的上诉。

除了东姑麦润,聆审的法官还包括上诉庭主席罗哈娜、马来亚大法官阿查哈、东马大法官阿邦依斯干达和高级联邦法院大法官莫哈末查瓦威。

2月28日,纳吉律师致函联邦法院寻求取消早前择定的上诉聆审日期,因为他们还在收集所有与SRC案高庭阶段审讯有关的记录、证据和文件,以准备新证据上诉的书面陈词。

不过,联邦法院于3月2日驳回纳吉所提出的申请,并将如期在3月15和16日聆审他提呈SRC国际公司案新证据的上诉。

上诉庭在去年12月7日驳回纳吉在其上诉中提呈新证据的申请,并裁决纳吉未满足法庭司法法令第61条文,也就是本案必需要有新证据才能伸张正义。

上诉庭在隔天驳回纳吉的上诉,维持高庭在2020年7月28日宣判纳吉挪用SRC资金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的裁决,以及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纳吉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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