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马诽谤玛丽亚陈罪成上诉案  上诉庭驳回赔偿金降至15万


嘉马承认发表相关言论,惟否认有关该言论是指向玛丽亚陈,也否认言论具诽谤意味。(档案照:透视大马)

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马要求推翻高庭宣判他诽谤净选盟2.0前主席玛丽亚陈罪成裁决的上诉申请,遭上诉庭驳回。

无论如何,由法官阿都卡林、古纳兰和阿末再迪组成的上诉庭三司,准许嘉马支付玛丽亚陈的赔偿金从30万令吉减至15万令吉。

同时,上诉庭也谕令嘉马赔偿1万令吉堂费予现为八打灵再也区国会议员的玛丽亚陈。

法官阿末再迪在宣判时说,法庭认同高庭法官莫哈末扎基的裁决,即嘉马的言论会有损玛丽亚陈在社会大众眼中的名誉,以及令她被憎恨。

他指出,嘉马也无法证明高庭法官对嘉马在作出裁决方面出现错误。 

嘉马承认发表相关言论,惟否认有关该言论是指向玛丽亚陈,也否认言论具诽谤意味。

法官阿末再迪说,上诉庭认为嘉马提出的上诉并没有依据。

然而,他指出,在赔偿方面,高庭宣判支付给玛丽亚陈的30万令吉明显过高,15万令吉属合理数额。

玛丽亚陈在2016年10月7日入禀法庭,针对嘉马指控净选盟遭伊斯兰国组织(IS)渗透一事,起诉他诽谤。

根据诉状,玛丽亚陈指嘉马在同年9月28日于吉隆坡世界贸易中心召开记者会时,以及于同年10月4日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发表诽谤她和净选盟的言论,其言论获得网络、印刷和电子媒体的报道。

莎阿南高庭在2018年宣判嘉马诽谤玛丽亚陈的罪名成立,并谕令他支付30万令吉赔偿予玛丽亚陈,促使他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嘉马的代表律师是慕古丹和莫哈末法勿兹,玛丽亚陈的代表律师则是欧添惠(译音)及饶兆盈(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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