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执照确保相关活动安全  科艺部:新法令监管太空


科学、工艺及革新部指出,已于今年1月25日在宪报颁布的2022年大马太空局法令(834号法令)将用以监管太空。(图:截取脸书)

科学、工艺及革新部指出,已于今年1月25日在宪报颁布的2022年大马太空局法令(834号法令)将用以监管太空,以及成立大马太空局监管太空相关活动。

科艺部指出,大马太空局法案是于去年12月9日在上议院通过,并在今年1月19日得到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的御准后,于上月25日在宪报颁布为2022年大马太空局法令。

该部今日发文告说,此法令设有4个监管太空活动的措施,分别是控制太空相关活动安全层面的执照,以及发射服务供应商在大马境内的发射设施,进行发射太空飞行器活动的准证。

文告指出,其他的监管措施是,由大马境内和境外的发射设施发射太空飞行器的太空飞行器拥有人的发射认证,以及登记已成功发射和在轨道运行的太空飞行器。

“将在这项法令下申请执照的活动是建造或制作任何太空飞行器、拥有或管理任何整合和测试太空飞行器的设施,以及在大马拥有或管理任何的发射设施。”

太空(ruang angkasa)可被定义为,由海拔100公里算起至无穷远。空域(ruang udara)则是海拔100公里以下的空间,供航天业飞行之用。

根据1969年民航法令,航天业是由大马民航管理局(CAAM)监管。

科艺部说,成立大马太空局是为监管太空相关活动,旨在确保安全、监管登记太空飞行器和为特定的太空相关违例行为和相关事项制定法律条款。

“此法令将确保国家太空活动能够在负责任、安全和受保障的情况下展开,以及遵守所有在国际间,尤其是通过联合国外层空间事务厅(UNOOSA)所认可的指南。”

该部提到,政府能够通过太空局法令核准太空条约并履行国际法律框架下的义务,这将强化我国在太空工业研究和发展中的角色,从而迈向新太空经济。

科艺部说,该法令旨在保护政府免于对卫星、航天器和发射器等任何太空飞行器的损坏承担责任,包括大马人所发射的部件。

“这一保护方案是将相关责任转移给太空飞行器的实际拥有人。”

它指出,此法令也将确保所展开的太空相关活动,符合所有本法令或其他现行法令如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和2010年策略贸易法令,所设下的条件和规定。

科艺部补充,太空局法令将分阶段落实,并预计先在今年年中成立太空总监核心团队及大马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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