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希表罪成立 高庭裁决须自辩


透视大马

高庭裁决,面对健康思维基金会47项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黑钱控罪的前副首相兼巫统主席阿末扎希的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摄影:Najjua Zulkefli)

高庭裁决,面对健康思维基金会(Yayasan Akalbudi)47项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黑钱控罪的前副首相兼巫统主席阿末扎希的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法官斯奎拉裁定,在考虑控方提出的证据,证明阿末扎希表面证据确凿。

法官议决,从2022年3月28日起的18天,让阿末扎希进行自辩。

阿末扎希的审讯自去年9月6日开始,历时24天,在12月6日,法官聆听辩方的陈词后,择定上述日期下判。

本案主控团以拿督拉惹罗仄拉为首,至于辩方的代表律师分别是郑宝德与哈米迪。

2021年3月19日,控方完成传召99名证人程序,包括阿末扎希的前特别事务官拿督斯里旺阿末、Lewis & Co律师楼合伙人慕拉里哈兰、外汇兑换商奥马阿里,以及阿末扎希的前执行秘书玛兹丽娜。

阿末扎希对涉嫌挪用健康思维基金资金的12项刑事失信罪、8项贪污罪和27项洗钱罪均否认有罪。

法官随后也告知阿末扎希,他有三项选择。

第一,他可以选择在证人席上宣誓作证,在那里他可以接受主控官的盘问;第二,在证人席上提供未经宣誓的证词,在那里他不能被交叉盘问或者选择保持沉默。

阿末扎希的律师郑宝德告诉法官,其当事人选择在证人席上提供经过宣誓的证词。

他也告诉法庭,辩方也将接受控方提供的所有37名证人,但只会传召20人左右。

辩护阶段本定在3月开始,但郑宝德要求将其推迟到4月。

“就聆讯日期而言,针对所有47项指控的辩护审讯,我们无法在3月28日就完成辩护的准备工作。我们建议给予我们更多的时间。我们必须与证人面谈,提交他们的陈词,证词必须提前14天准备并送达检方。我们建议从4月26日不间断地进行聆讯。我们将做好准备。”

法官也同意了辩方所提议的日期。

聆讯将于4月26、27、28日,5月23、24、25、26日,6月27、28、29、30日,7月4、5、6、7日,8月22、23、29、30日,9月19、20、21、22、26、27、29日,10月17、18、19、20、31日及11月7、8、9、10日展开。

阿末扎希被控12项刑事失信罪,涉及3100万令吉;8项贪污罪,涉及2125万令吉;27项洗钱罪,涉及6500万令吉,这笔巨款属于这名前副首相领导的健康思维基金。

对于12项刑事失信指控,阿末扎希被指不诚实地挪用资金来支付他的个人信用卡账单,个人车辆的保费和执照费,汇款给一家律师楼,以及捐款给大马皇家警察足球协会。 

这些罪行据称是在2014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1日期间和2016年12月23日在吉隆坡Jalan Masjid India附近的艾芬银行, Jalan Bunus分行(133号,Jalan Bunus)犯下,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

一旦罪成,他将面对2至20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8项贪污控罪方面,他被控在担任内政部长时期收受3家公司的贿赂,即Mastoro Kenny IT顾问公司丶德达飞讯(Data Sonic Group Bhd)和Profound Radiance私人有限公司,协助这些公司各别获得MyEG项目丶成为护照晶片供应商,以及受委为在巴基斯坦和尼泊尔的移民签证一站式中心营运商。

他被控在2016年7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在孟沙马银行广场的马银行分行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

这名峇眼拿督区国会议员也面对27项洗钱控罪,涉嫌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11月期间从事非法交易。

他被控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在孟沙马银行广场的马银行分行,以及武吉免登飞轮海88商场(Fahrenheit88)的Marhaba Enterprise私人有限公司,犯下上述罪行。

审讯于2019年11月18日开始,期间共听取了99名证人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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