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下议院今日一致通过2021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兑现政府对1963年大马。
建国契约(MA63)承诺,即恢复沙巴和砂拉越的地位。
政府此次修宪目的,是巩固沙巴和砂拉越在马来西亚联邦的地位。
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宣布,今日的投票结果,有199名国会议员支持修宪案,唯有21人缺席。
通过修宪案,至少需要有148名国会议员赞成才可以通过。
国会一共有202个国会选区,目前有两个议席悬空,分别是三脚石和宜力国会议员,2名国会议员病逝后,至今未有补选。
首相署(国会及法律事务)部长兼砂土保党山都望国会议员旺朱乃迪今日提呈修宪案时指出,修正的修宪案内容是根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拟定,沙巴和砂拉越州政府已经同意。
在拟议的修正法案中,沙巴和砂拉越将被定义为马来西亚的两个领土,而不是与其他州混为一谈。
第二项修正,政府首次加入马来西亚日的定义。修正后的联邦宪法第160(2)阐明,马来西亚日为1963年9月16日。
这是沙巴、砂拉越和新加坡同意与马来亚组成联邦,从而创建马来西亚的日子。在此之前,马来西亚日的日期从未在联邦宪法中说明。
第三项,政府建议将第160(2)条下的“联邦”重新定义为“根据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协议(Perjanjian Persekutuan Tanah Melayu)首次形成的联邦,并在后来于1963年7月,由英国及北爱尔兰、马来联合邦、北婆罗洲(沙巴)、砂拉越和新加坡最终确定。”
拟议的修正案中阐明,“联邦”,即马来西亚,将北婆罗洲和砂拉越,以及新加坡和马来联合邦的现有各州,新加坡于1965年8月7日脱离联邦。
新定义将取代目前的定义,即联邦是指“根据《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协议》建立的联邦”。
第四项,政府提议修改第161A(6)条文关于砂拉越土著的定义。
在拟议的修正案中,砂拉越将重新定义“土著”为任何来自砂拉越的公民(根据该州关于种族的宪法定义),并删除第161A(7)条对不同土著的定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