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昨天(8日)宣判维持高庭裁决,即前首相纳吉SRC贪污案7项罪名成立后,纳吉坚信正义最终得以伸张。
在今天的脸书帖文中,纳吉重申自己是清白,并坚称自己是无辜及受到迫害。
他还感谢朋友和支持者相信自己是无辜的,在整个审讯过程中支持他。
“下一步将入禀联邦法院上诉,并相信正义最终得以伸张。”
纳吉的律师团队指出,已经向联邦法院提呈上诉申请书,推翻上诉庭的判决。
上诉庭三司批准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要求暂缓执行纳吉的坐牢及罚款刑罚申请,直到当事人向联邦法院所提出的最后上诉有结果为止。
纳吉再次向阿拉发誓,他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案件中并没有犯错。
“作为一名穆斯林,我以真主的名义发誓。我不曾要求或指示任何人把4200万令吉汇入其个人银行户头。”
他在帖文中说:“我非常感激,感谢所有兄弟姐妹的信任和关心。”
去年7月,莫哈末纳兹兰裁定68岁的纳吉面对的7项控状包括洗钱、失信和滥权罪名成立,他被判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以法官阿都哈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昨日维持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的裁决,即裁定纳吉涉及7项控状罪名,包括3项洗黑钱罪、3项刑事失信罪及1项滥权罪名成立。当中,另二司为哈斯扎娜以及瓦兹尔阿兰。
领审法官阿都卡林说:“纳吉的所作所为不是为了国家利益,而是国家的耻辱。”
然而,纳吉坚称自己是无辜及受到迫害,并会通过法庭继续辩护,为真理和正义而战。
“直到今天,我还是强调,我没有犯错及受到迫害。”
“这并非是终结,为了人民的福利,我将奋斗至最后一口气。”
此外,纳吉说,他在法庭及人民法庭面对审讯,并因为抵触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被判坐牢12年。
他支持,大马银行及反贪会已告诉法庭,他接受沙地阿拉伯财政部的6亿4200万令吉,作为各项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及人民计划用途。
“我并没有偷窃4200万令吉作为个人用途,反之,证据及资料显示,SRC国际案件的证人兼某人的代理及家庭至少获得6500万令吉及8500万令吉,并汇入新加坡的银行户头,有关人士却不曾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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