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申请撤销上诉案 两申请皆遭上诉庭驳回


透视大马

上诉庭今日驳回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要求撤换哥巴斯里南主控官资格,并改判审讯无效的申请。 (摄影:Nazir Sufari)

上诉庭今日驳回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要求撤换哥巴斯里南主控官资格,并改判审讯无效的申请。

上诉庭法官哈尼巴在判决书中说,被告提交的两项上诉都被驳回。

由哈尼帕丶M-古纳兰和哈欣韩沙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早前已听取了哥巴斯里南及罗斯玛的代表律师加吉星的陈词。

罗斯玛是针对高庭驳回她要法庭判案件审讯无效及撤换哥巴斯里南主控官资格的要求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罗斯玛在此案面对3项控状,她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布特拉购物中心Lygon Bistro,通过前特别助理里扎曼梳,向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董事经理赛迪索贿1亿8750万令吉,作为协助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其次,罗斯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其位于Langgak Duta的首相私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150万令吉贿金。

她也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在位于布城的首相官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

罗斯玛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