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案7罪名上诉 纳吉命运1208揭晓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于2020年7月28日裁决,纳吉在SRC案件中被控的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及1项滥权控状罪名成立。(档案照:透视大马)

布城上诉庭已择定12月8日,针对前首相纳吉涉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件的上诉进行裁决。

联邦法院主簿官办公室今日发表文告称,上诉庭将于12月8日早上9时正作出裁决。

上诉庭已于今年4月日至5月18日期间聆听了纳吉的上诉申请,后者寻求撤销高庭对他7项滥权、洗黑钱和刑事失信指控的定罪。

承审的上诉庭三司以法官阿都卡林为首,另外两位法官是哈斯扎娜和瓦兹尔阿兰。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于2020年7月28日裁决,纳吉在上述案件中被控的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及1项滥权控状罪名成立。

纳吉在其被控的3项刑事失信控状中,各被判监禁10年、滥权罪名被判监禁12年兼罚款2亿1000万令吉以及3项洗黑钱控状各判监禁10年。

莫哈末纳兹兰准许纳吉的监禁刑罚可同期执行,因此这意味纳吉只需服刑12年,而法官也批准辩方要求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以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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