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说,内阁原则上同意前首相申请获得一块地来建房子的要求。
他说,政府是根据国会议员(薪酬)法令(237法令)行事。
“原则上,内阁同意这名前首相依据法律所提出的要求。”
他今日发文告说:“不过,我必须强调,这并非最终决定,一切有待政府进一步审议和批准。”
日前,纳吉因向政府申请批准他在首都黄金地段,免费获得一栋价值1亿令吉,占地2.8英亩的豪宅而闹得满城风雨。
前首相马哈迪更为此质问政府,纳吉是一名已判罪12年的“囚犯”和罚款2亿令吉,政府为何还可以作为“礼物”赠送给纳吉。
“我曾经出任首相22年,不曾跟政府要求一片土地,我只有退休金,为何会给予1亿令吉奖励给他。”
财政部长东姑查夫鲁回答,这是根据1980年国会议员(薪酬)法令或237法令第21条文申请的奖励,该法令阐明,首相享有的薪酬、津贴、退休金及其他符合资格的特别待遇,必须向首相署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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