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B管理不善 控方批如同“茨厂街咖啡店”


现年67岁的纳吉面对4项涉嫌滥权从1MDB获取23亿令吉贿金的指控,以及21项相同款项的洗黑钱罪名。(档案照:透视大马)

前首纳吉被控涉及25项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控罪的案件于今早续审,控方将一马公司的经营比作如同“茨厂街咖啡店”。

主控官哥巴斯里南是在辩方律师对第10名控方证人1MDB前首席执行员莫哈末哈金进行冗长的交叉盘问时,这么表示。

莫哈末哈金是在去年9月14日首次出庭供证,辩方则是在去年9月17日开始交叉盘问莫哈末哈金,惟至今尚未结束交叉盘问。

纳吉的代表律师旺艾祖丁早些时候询问哈金,一马公司在2014年获得9亿7500万美元的贷款,这笔钱是否没有用于最初目的,即从 Aabar Investment 回购 49% 股份。

当旺艾祖丁询问哈金的管理团队是否误导了当时的公司董事,哈金表示他不确定。

这时斯里南插话说:“证人(哈金)不是受审的那位。”

旺艾祖丁则告诉承审的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辩方是希望推进其论点,即一马公司管理不善,是由哈金、一马公司前财务长(CFO)阿兹米塔希及一马公司执行董事倪崇兴所造成的。

斯里南则回应称:“我们同意这个事实(关于管理不善)。一马公司的事务就如同茨厂街里一家华人咖啡店那样运营的。”

“但案件的情况是,这些人(一马公司职员)是按照刘特佐的指示行事,而刘特佐是被告(纳吉)的另一个自我。”

斯里南指出,富商刘特佐就是纳吉的“分身”,控方将证明两人在所有关键时刻都是一体的。

旺艾祖丁则辩称,一马公司管理不善是“刘特佐所为”,而纳吉从未参与其中。

“我们很难应对这位证人 (哈金) ,因为有时他会说他不记得了。”

法官科林劳伦斯则说,一马公司的事件发生在大约 10 年前,辩方可将有关范围的提问降至最少,因为证人很多时候都回应说不知情。

现年68岁的纳吉面对4项利用本身职权贪污一马公司资金合共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涉及相同金额的21项洗黑钱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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