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丹州伊刑法:一个家庭,两种制度?


《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I)》(Enakmen Kanun Jenayah Syariah (I) 2019)于2021年11月1日起生效。(档案照:透视大马)

《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I)》(Enakmen Kanun Jenayah Syariah (I) 2019)于2021年11月1日起生效,在原先的法令增加了几项引起疑窦并有待商榷的新条文。

新修订的《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I)》正式执行在民间掀起新一轮的关注,担忧随着新法令的执行会引发骨牌效应,导致其他州属亦在隶属各自《伊斯兰刑事法》的框架下相继效仿,这不仅会对1963年成立的马来西亚固有的世俗联邦体制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也会阻滞国家推动朝向多元族群和多元信仰的发展和努力。

作为马来西亚的一份子(anak Malaysia),我们必须致力培育和维护国家特有的多元风貌。

吉兰丹州政府针对《吉兰丹州伊斯兰刑事法》的修订,实际上无利于贯彻和推动首相依斯迈沙比里的“大马一家“理念;而倘若强硬执行,这会让身为生活在”大马一家“其中一份子的我们会觉得国家的大家长所伺候”家法“越来越严厉,尤其是在现有”一个家庭,两种制度“的框架下,试问国民又如何能够迈向幸福安乐的生活呢?

原有的《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承载了将马来半岛和隶属婆罗洲的沙巴与砂拉越联合起来成为一个国家的梦想,具有极大的历史意义。

随着马来半岛与沙砂两邦的结合组成马来西亚联邦,这将确保国家的立法体系得到加强和保护,从而免受殖民化和伊斯兰化的浪潮所影响。随着对伊斯兰化的恐惧愈加蔓延,在多元民族框架下,马来西亚国土生活的我们将越来越没有归属感,“大马一家“就如形同虚设,让诸如东姑阿都拉曼等先辈过去在建国道路上所作出的建设和努力付诸流水。

尽管此修订的伊刑法规定仅适用于吉兰丹州的穆斯林,但基于最近国内延烧的禁售烈酒和 TIMAH 易名风波,本堂担心,马来西亚正趋向一个更为保守的伊斯兰化方向发展。

 

*隆雪中华大会堂

**本文乃作者观点,不代表《透视大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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