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获准延长归还护照   上诉庭警告别第三次申请


上诉庭今日批准前首相纳吉,提出把护照暂时取回和归还日期,改为12月6日的申请。(档案照:透视大马)

上诉庭今日批准前首相纳吉申请修改暂时取回和归还护照日期,以前往新加坡。

以法官卡马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说,若纳吉没提供合理理由,法庭不会随意批准其申请。庭上另外两名法官分别是诺丁哈山及哈欣韩沙。

“法庭已读申请者(纳吉)的申请书及支持宣誓书,我相信申请者提呈的理由合理,因此,控方没反对。

“我也要提醒申请者勿第三次提出理由。第一次的理由是探望在新加坡分娩的女儿,今次则是协助马六甲州选。”

“然而,在考量所给予的理由合理之后,法庭批准其申请,必须在12月6日当天或之前归还护照。”

现年68岁的纳吉在10月申请暂时取回护照,以便飞往新加坡探视待产的女儿诺丽雅娜,上诉庭在10月18日批准其申请,让他在10月22日暂取回护照直至11月22日。

然而,纳吉在10月21日以巫统委托他协助党迎战甲州选举为由,向高庭申请把取回护照的期限改为10月25日至12月6日。

马六甲选举提名日定在11月8日,投票日则落在11月20日。

纳吉也是北根区国会议员,他在支持宣誓书中说,基于巫统主席阿末扎希博士将在甲州选举期间飞往德国,以治疗其脊椎骨的伤病,他赋予委托协助巫统竞选机关迎战将在11月20日举行的甲州选举。

3间吉隆坡刑事高庭也在10月26日也批准其申请。

较早前,纳吉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尔汉在庭上说,基于纳吉赋予任务确保甲州选举期间阿末扎希不在国内时,党的事务井然有序,因此被迫更改行程。  

他指出,吉隆坡刑事高庭也批准纳吉要求修改取回和归还护照日期的申请。

主控官沙菲哈欣副检察司没提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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