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媒侮辱他人  保安人员被罚3000


控状指出,莫哈末阿里亚斯在2019年10月4日通过脸书上传意图伤害他人感受的内容。(档案照:透视大马)

一名保安人员在社交媒体侮辱内陆税收局顾问局前成员拉斯帕星,结果在地庭被判罚款3000令吉。

法官艾温在59岁的接传票人莫哈末阿里亚斯改口认罪后,判如上述。

法庭也谕令,如果育有5名子女的莫哈末阿里亚斯无法缴还罚款,则需以坐牢5个月取代。

控状指出,莫哈末阿里亚斯在2019年10月4日通过脸书上传意图伤害他人感受的内容,该内容随后于2019年10月5日傍晚6时在武吉士布爹岭路被读取。

他被指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治罪,最高刑罚是罚款5万令吉或坐牢一年或两者兼施,以及在定罪后重犯,每天罚款1000令吉。

较早前,主控官娜吉哈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处莫哈末阿里亚斯相应的刑罚,以示惩戒,但没有聘请律师的接传票人要求最低额的罚款,理由是他的月薪仅1300令吉,以及需要养家糊口。

根据案情,拉斯帕星的友人向他发来一支视频,画面显示一名正在跳舞及貌似他的男子正在跳舞,拉斯帕星随后在2019年10月6日针对在脸书上诋毁他的视频和言论报警。

调查结果显示,这支视频是由接传票人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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