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局下最后通碟 未接种公务员或被解雇


公共服务局发出最后通牒,在2021年11月1日或之后,任何官员如果不遵守部门主管的指示完成疫苗接种或检测,可能会导致纪律处分或解雇。 (档案照:透视大马)

当涉及公务员疫苗接种新政策在11月1日实施后,那些未能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公务员将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解雇。

公共服务局已在关于公务员新冠疫苗接种新政策的第4/2021号服务通令中,说明未在限期前接种疫苗所将面对的后果。

这份通令是由公共服务局总监莫哈末凯鲁签署,通令指出官员必须在被指示的期限始完成他们的疫苗接种。

“2021年11月1日或之后,任何官员如果不遵守部门主管的指示,可能会导致纪律处分或解雇。”

这项通令已于昨日(10月18日)上载到公共服务局网站。

同时,由于健康因素而无法完成疫苗接种的公务员可能会被指示接受注册医生的体检。

如果他们被确认因健康原因不适合接受疫苗接种,他们也可能被部门主管指示接受新冠肺炎测试。

“公务员有责任按照政府规定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这是为了保障一个安全的工作和服务环境,同时也确保公共服务的生产力处于最佳水平。”

通令指出,部门主管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命令尚未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的官员接受健康检查,以确定他们的健康状况。

他们还可以使用适当的方法来管理未完成接种的官员,包括指示这些官员自费接受冠病检查。

但是,政府将为那些因健康原因不符合接种条件的公务员支付冠病检查的费用。

所有公务员都必须遵守联邦宪法第132条第(2)款的规定,并受到2012年公务员(任命丶晋升和终止服务)条例的约束。

公共服务局在9月30日的一份声明中宣布,所有政府公务员都必须在11月1日前完成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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