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促请,政府必须采取基于人权的方法来消除贫困,例如包括让弱势社区积极参与会对他们造成影响的决策。
委员会在文告中指出,作为责任承担者,政府必须确保落实不歧视和平等原则,赋予每个人要求和行使其权利的权力。
委员会强调,政府须要制定更协调的战略,通过国家复苏计划和第12大马计划(2021-2025),减轻新冠疫情的影响和消除极端贫困。
配合一年一度的国际消除贫困日,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发布文告,鼓励政府在权限范围内,开展消除赤贫行动。
委员会指出,马来西亚的贫困现象一直持续到今天,涉及的经济和社会弱势群体,包括日薪工人、合约工人、单亲父母、原住民和残疾人士。
2019年,联合国极端贫困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菲利普奥尔斯顿教授曾谈到,马来西亚20多个部委和机构至少有110个不同的社会支持项目。
该委员会呼吁所有利益攸关方发挥作用,确保弱势群体能过上《世界人权宣言》规定的最低限度标准的有尊严的生活。
马来西亚报告称,国内贫困家庭数量从2019年的40万5400户增加到一年后的63万9800户。
根据统计局指出,我国将于2022年进行的家庭收入和基本生活设施调查将更好地表明疫情对马来西亚的真实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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