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无意重划选区 旺朱乃迪称无权干扰选委会


透视大马

旺朱乃迪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13条文, 选区重划的研究需距离对上一次的选区重划的8年后展开。(档案照:透视大马)

政府尚未决定是否要针对今年第三季选民人数增加之后,进行研究以增加或重新划分选区。

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说,增加或重新划分选区是选举委员会的权限,因此政府没有权力去干扰选委会的责任,选委会可以自由的提出他们的建议。

“研究并不只是为了增加选区,选委会也可以提出减少的建议。政府无权去干扰选委会的职权,选委会可以自由的决定要向政府提出什么建议。”

旺朱乃迪是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亚沙区国会议员谢棋清的提问时,发表上述谈话。

部长解释,选区划分的研究工作是为了审查现有选区边界划分,并以依据联邦宪法第113(2)条文,并对其提出任何有必要更改建议。

他指出,联邦宪法第113条文赋权选委会对国内的每一个选区进行选区重划的研究工作。而选区重划分为三部分,即半岛、沙巴及砂拉越。

“选区重划的研究必须根据《联邦宪法》第113条文展开,即距离对上一次的选区重划的8年后展开选区重划。”

旺朱乃迪说,砂拉越州选区重划的8年期限于2023年届满,沙巴及半岛则分别是2025年及2026年届满。

他也指出,在修正联邦宪法时,无论是增加或减少选区,选委会都必须在修正案生效之日起2年内进行选区重划。

“选区的选民人数将考虑多个因素,例如交通、地区面积、人口统计和地理状况等,每个选区在人口统计、面积和地理形状方面都是独一无二,不能互相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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