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希要求豁免权很荒谬 控方斥动机惹人疑


透视大马

阿末扎希被控12项涉及健康思维基金会资金的刑事失信、8项涉及收贿以及27项洗黑钱控罪案件。(档案照:透视大马)

控方今日在巫统主席阿末扎希的贪污案中,质疑为什么当事人在这么长的时间后才要求豁免。

主控官副检察司拉惹罗兹拉今日在阿末扎希,涉嫌挪用健康思维基金会(Yayasan Akalbudi)案的结案陈词时告诉法庭,如果被告向大马反贪会提供情报,可享有豁免被提控失信是荒谬的。

她继续说,控方依赖阿末扎希向反贪会提供的情报也是错误的说辞,因为审讯涉及89名证人,且不包括调查官在内。

拉惹罗兹拉告诉吉隆坡高庭法官柯林劳伦斯,由于不是适当的平台,因此法庭不能审理豁免权一事。

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郑宝德早前表明,阿末扎希在挪用基金案所面对刑事失信(CBT)指控非常薄弱,所以应该给予豁免权,特别是他已经向反贪污委员会提供信息。

郑宝德称,其当事人受到了不必要的指控,而且控方并未就这些指控,对被告提出表面罪成的证据。

他指出,控方第89名证人,反贪会查案官法鲁拉菲在接受交叉盘问时已承认不存在刑事失信。

郑宝德认为,扎希应获得豁免,因为被告于2018年7月2日和7月3日向反贪会作出了两次陈述,因此受到反贪会法令第 30(7)条的保护。

“我们主张,就被告三年前向反贪会揭露的所有信息,他免于受到刑事失信、贪腐和洗钱的指控。”

针对此事,拉惹罗兹拉今日反驳辩方不能对反贪会的法令做出字面上解释。

“第7条款的范围和意图不能被单独诠释,反观应该协调地与其他法令条款同读。”

“如果调查结果发现当事人抵触这法令,那么控方就不能给予豁免权。”

“因此,不是简单的说被告向反贪会提供情报就可以。”

不但如此,控方也质疑为何辨方没有在2018年10月19日,处于初步阶段时在地方法庭提出豁免权一事。

拉惹罗兹拉指出,案件在2019年移交时也没有提出,也没提出任何意见。

“他们想等到最后一分钟,以豁免权取消所有提控的做法很奇怪。”

“审讯历经了55天,当中通过两位首相而涉及99名证人,且期间因限行令(MCO)、新冠疫情和紧急状态而展延。”

现年68岁的阿末扎希面对12项失信罪控、8项贪污罪,以及27项洗黑钱罪,总额逾千万令吉。

一旦罪名成立,他将被判处最高20年的监禁和不少于贿赂金额的五倍或 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

拉惹罗兹拉也说,辨方“误以为”控方的案件,是根据阿末扎希向反贪会提供的口供做审理。

“我们控方不依据辨方的口供,我们依赖99名证人,如果你扣除调查官,我们至少有89名证人。”

“另外一点要补充的是无论是检控官还是反贪会,做了任何鼓励被告会获得豁免提控的说辞。”

“要是反贪会只是单纯记录贪污的口供,而没有向当事人采取行动…那将会无法持续下去。”

她续说,被告应该在民事法庭提出司法检讨,而不是在刑事法庭提出豁免被控。

此次的聆审在中午12时24分暂停,并择定于10月4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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