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母亲国外产子获公民权 柔苏丹促中央撤销上诉


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说,所有在国外的大马父母生的孩子,都必须获得这个国家公民权。(图:截取脸书)

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呼吁中央政府,撤销对高庭裁决有关允许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可自动获得大马国籍的上诉。

陛下说,所有在国外的大马父母生的孩子,都必须获得这个国家公民权。

“必须维护法庭的神圣性。为什么歧视海外出生孩子的大马母亲?这是每个孩子的基本权利,不管是大马父亲或母亲。”

柔佛苏丹陛下于今日在脸书贴文,“大马籍父亲和母亲在孩子公民权课题上不同地被对待,这种感觉不对。”

吉隆坡高庭在9月9日作出了标杆性决定,裁定大马妇女若与外籍丈夫在国外诞下子女,政府必须依法向这些孩子授予公民身份。

不过,政府针对高庭这项判决而提出上诉。

陛下认为,中央不应该剥夺有资格人的公民权利,尤其国家正面临流失有才华和符合资格的年轻人。

“现在是时候接受他们,并向他们灌输马来西亚精神,而不是拒绝和驱逐他们。这样的政策是不对的。”

“依据首相依斯迈沙比里提倡的‘大马一家’精神,总检察署应该立即撤回对高庭裁决的上诉。”

内政部长韩查再努丁指出,由大马母亲和外籍父亲在海外诞下,年届21岁以下的孩子并非自动获得公民权。

他说,除了根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文批准公民权,也必须考量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

“内政部都会谨慎地,单独处理每个公民权的申请,确保每个申请都符合联邦宪法第3部分、1964年大马公民权的条例。”

他续说,其他条件包括婚姻注册、儿童的法律地位和移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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