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民海外产子自动入籍  内长称视各别案件而定


内政部长韩查再努丁强调,大马公民权是最高荣誉,而中央政府赋予的专有权不是随手得来的。(档案照:透视大马)

内政部长韩查再努丁指出,由大马母亲和外籍父亲在海外诞下,年届21岁以下的孩子并非自动获得公民权。

他说,除了根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文批准公民权,也必须考量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

“内政部都会谨慎地,单独处理每个公民权的申请,确保每个申请都符合联邦宪法第3部分、1964年大马公民权的条例。”

他续说,其他条件包括婚姻注册、儿童的法律地位和移民条例。

他是针对公正党傌莫(Merbok)国会议员诺阿兹丽娜,询问内政部经常拒绝相关申请的原因,以书面形式如是回应。

为国盟总秘书的韩查再努丁解释:“公民权申请都是与各种资讯和支持文件分开呈交。”

“因此评估考量和结果,都是根据各别案件的需要、证据和事实而决定。”

“请谨记宪法规定的条件,只有符合资格的人可以提出申请,但不保证一定批准。”

他强调,大马公民权是最高荣誉,而中央政府赋予的专有权不是随手得来的。

吉隆坡高庭在9月9日作出了标杆性决定,裁定,大马妇女若与外籍丈夫在国外诞下子女,政府必须依法向这些孩子授予公民身份。

不过,政府针对高庭这项判决而提出上诉。目前为止,至少有3位部长表示支持高等法庭的裁决,他们分别是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丽娜哈伦和种植及原产业部长祖莱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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