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恢复国会服务法令 旺朱乃迪称增国会独立性


旺朱乃迪指,1952年国会特权与权力法令已经过时。(档案照:透视大马)

首相署部长(国会与法律)旺朱乃迪宣布,新政府有意恢复国会服务法令,给予大马国会更多独立性。

他说,政府同样将会取代现在生效的1952年国会特权与权力法令、修订议会常规。

旺朱乃迪发文告说:“此举符合国际上其他国会所买进的方向。这是依据联邦宪法第62(国会程序)及第63(国会特权)条款。”

他补充道,已在昨日的会议上通知上议院主席莱士雅丁和下议院议长阿兹哈哈伦。

谈到1952年国会特权与权力法令,旺朱乃迪则指是因为已经过时,因此将会被取代。

“相比修订,更好的做法就是提出一份全新,更全面、包容和完整的国会法令。”

旺朱乃迪也是前国会副议长,他说,“这也是目前大多共和联邦国家如澳洲、加拿大、纽西兰和印度的做法。”

谈到议会常规,他指政府将会配合重新推出的国会服务法令来修改常规。

“尽管过去时不时会有修订,但是许多常规还是1948年联邦协议下的遗产,只在1956年配合我国在1957年的独立进行过修订。”

“之后再1959年也进一步修改,成为国会上下议院议会常规的基础,许多常规已经无法符合现有国会的现代事情。”

“许多共和联邦国家都有对议会常规进行必要的修订,来符合现在的情况,而我们国会改革的路上,进行更多改革和修改可能已经不适应今日环境的条规也是很重要。”

“这些修订应该专注在赋权国会的委员会。”

旺朱乃迪补充,国会与政府方面将会成立联合委员会,确保所讨论的多项建议能够快速被执行。

我国曾有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允许国会主导其行政、人士和财务。

然而在1992年由时任国会下议院议长扎希尔领导的国会下议院,一致将其废除。

时任反对党领袖林吉祥在2005年曾挑起有关三权分立的议题时,曾有大部分国会议员希望重新恢复国会服务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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