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逾8年漫长等待,包括苦候联邦法院保留判决超过一年后,法院择定本月29日,针对印裔妇女英迪拉因前夫改教而引发的争子案下判。
英迪拉的前夫离婚前改信伊斯兰,单方面为三子女改教并获霹州伊斯兰法庭判得抚养权,怡保高庭当时把抚养权判给印裔妇女英迪拉。尔后,上诉庭推翻高庭判决,妇女争取三名子女脱离伊斯兰失败;一心为争取与女儿团聚的英迪拉,最后只好把案件带到联邦法院。
2009年,英迪拉与前夫莫哈未里端((原名柏南那登)办理离婚手续时,发现前夫擅自取走3名孩子的报生纸,以一天的时间就从伊斯兰法庭获得单方面庭令,将孩子们改教,并取得他们的抚养权。
当时3名孩子年龄为12岁(长女)、11岁(次子)和11个月(幼女)。未成年人士必须获得家长同意,才能改信伊教。
幼女迄今已是9岁,但自莫哈未里端将她带走后,英迪拉就未曾见过幼女。
英迪拉是在2009年入禀高庭,告结婚17年的印裔前夫莫哈未里端,擅自决定为3名只有12、10及1岁半的子女改信伊斯兰教,因而要求怡保高庭撤销其3名未成年子女改教的判决。
怡保高庭在2010年3月11日判决,3名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印裔妇女英迪拉,唯前夫莫哈末里端未服从裁决,拒绝交出两人所生的最小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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