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元首已被知会内阁决定 首相办公室:撤销紧急条例合法


首相办公室(PMO)表明,首相已在7月23日将内阁关于撤销紧急条例的建议知会国家元首,并寻求陛下的御准。(档案照:透视大马)

首相办公室今日表明,政府是依据国家法律与联邦宪法做出在7月21日撤销紧急状态条例的决定。
 
首相办公室今午发表文告说,内阁于7月21日决定不再延长于8月1日到期的紧急状态,然后也建议国家元首撤销所有相关条例。
 
“在7月23日,首相已将内阁关于撤销这些条例的建议知会国家元首,并寻陛下的御准。”

首相办公室还说,联邦宪法第40条文阐明,国家元首必须听从内阁的建议,而国家元首在今日较早前发表的文告中也已经承认了这一点。

首相办公室补充,国家元首在7月24日也召见了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和总检察长伊德鲁斯哈伦,以向他详细解释内阁的建议。

首相办公室说,在特别国会开始时,所有的法令都是根据联邦宪法第150(3)条提呈国会。

“然而,在野党议员却要求对这些条例进行辩论。随后首相署部长即告知朝野国会议员,政府已经决定撤销这些条例。这是一个事实性的声明,而其目的就是为了透明向国会通报此事。”

然而,这也引起了人们对国家元首是否已御准此事的质疑。

总理办公室说,首相和总检察长在周二中午再次觐见了国家元首,并再次向陛下解释了情况,并就内阁决定撤销紧急状态条例提出建议。

“这也是为了向国家元首解释在野党造成的混淆。首相也解释了政府建议陛下撤销这些条例的观点,因此无需在议会中进行辩论。” 

除此之外,首相办公室也说,这次的国会会议只是一次特别会议,议程是提呈部长声明,并没有关于撤销紧急状态条例的动议。

首相办公室强调,首相在履行其职务和责任时,完全遵循法律和宪法原则。

“首相也吁请公众保持冷静,这个问题可以依据法律和宪法得到解决。” 

在今日上午,国家王宫总管大臣阿末法迪今日发文告,指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并未御准撤除紧急条例,因此达基尤丁在7月26日在国会发表“紧急条例被取消”的说法不正确,且已经混淆国会议员。

陛下强调,政府仓促申请取消紧急条例,而不是通过国会的做法,混淆及互相矛盾的声明,不只是没有尊重我国法制,同样是违背了宪法中阐明的国家元首职责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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