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训斥后,紧急条例有什么变化?


透视大马

整个国会的程序已经从周一开始脱离控制,因为政府决定先向国会议员汇报国家复苏计划,而不是提呈及辩论紧急条例。

国家元首揭露未曾御准在紧急状态于下周日(8月1日)结束前撤回紧急条例,很明显是揭穿国盟政府的谎话。

那么,这些条例现在究竟如何?

这些条例会否在今天提呈国会上下议院,鉴于两会下周还是会继续开会。

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哈伦又是否会允许“停钟”动议,允许这些条例被提呈国会?

截至目前,国会仍出现确诊病例,而议长也坚持要在每天下午5时30分完成会议。

当国家元首已经表明,政府召开的特别会议上需要辩论这些条例,如果条例未在紧急状态结束前提呈,又会如何?

整个国会的程序已经从周一开始脱离控制,因为政府决定先向国会议员汇报国家复苏计划,而不是提呈及辩论紧急条例。

尽管目前确诊病例和死亡病例居高不下,所有的议员在周一也被告知政府已经决定不会申请延长紧急状态。

作为这次风暴中心的核心人物,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长达基尤丁在周一就曾说:“政府已决定一旦紧急状态于8月1日结束后,不会向国家元首建议颁布新的紧急状态。”

“政府已经根据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撤销所有在紧急状态期间颁布的条例,由于已经撤销紧急状态条例,因此废除(紧急状态)的问题已经不存在。”

“政府也已经决定,撤回所有6项在紧急状态法令下所制定的紧急条例,并已在7月21日生效,而不是今天。”

达基尤丁在周一的谈话,也引起了轩然大波。

然而部长并未透露国家元首已经御准政府撤回紧急条例的决定。

议长阿兹哈则通过将议员的麦克风静音来停止议会厅内的骚乱,并接着执行议程,由首相慕尤丁向国会汇报其复苏计划。

至今,并没有人看到这个元首认为应当辩论的条例,也未曾有颁布宪报确认条例已经被撤回。

我国通过1月14日颁布宪报的2021年紧急(必须权力)(修正)条例,从1月11日开始执行的紧急状态,将会8月1日结束。

条例中有一些争议性的条文,包括赋权政府在未有取得国会批准下动用国家信托基金。

其他条文则包括允许违反行动限制令之人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散播未证实资讯或假新闻者也可以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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