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籍男子西蒙(Simon Adavize Momoh)的代表律师说,沙亚南高庭今日命令当事人留在马来西亚,直到司法审核申请被撤销。
律师威马阿拉萨(Vemal Arasan)告诉《透视大马》,法官万艾哈迈德向移民局下令,发出当事人的正式信函,延长他特别通行证的期限,直至他留在马来西亚处理他的司法审核申请为止。
他指出,今早聆听了4月20日提交的当事人司法审核案件管理。
他说,当局将在5月6日发出正式信函,并援引1963年移民条例允许西蒙的特别通行证延长至有必要时,直至处理完所需申请。
西蒙于3月15日在蕉赖的警察路障被捕,他涉嫌酒后驾驶,违反2020年道路交通(修改)法令第45A(1)条文。他对这些指控表示认罪,并被罚款1万2000令吉。
但是,根据1959年移民法令第35条文,他再次被拘留,在该条文下他可被扣留不超过30天,他在士毛月扣留中心已被关押一个月。
律师补充,这张特别通行证让当事人在驱逐令之前,合法的留在这里。
他说,这是他和当事人的暂时胜利,因为不必担心被驱逐出境的问题。
西蒙的签证在4月14日被取消,他的妻子收到移民局的电子邮件,要求她为遣返回尼日利亚的丈夫做好准备。
这位尼日利亚籍男子不满,提出司法审核。
其中一项是要求撤销其被取消配偶签证和拘留的决定;在等待审判前中止驱逐令,在移民法令第35条文与联邦宪法第5(4)和第4(1)条文下,扣留非大马人30天是违宪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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