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召开国会政府如何运作?  副议长质问达基尤丁


透视大马

阿莎丽娜质问达基尤丁,我国的议会民主制度是否已经不复存在,因为行政部门不再对国会负责。(档案照:透视大马)

国会下议院副议长兼边佳兰国会议员阿莎丽娜,就紧急状态期间国会是否应召开向首相署部长(国会及法律事务)达基尤丁提出质问。

她在脸书贴文质问达基尤丁,我国的议会民主制度是否已经不复存在,因为行政部门不再对国会负责。

“若行政机构不再对国会负责,那么行政机构负责的对象是谁?”

她写道,难道哥打峇鲁议员(达基尤丁)不认为“宪法不是政府约束人民的文件;而是人民约束政府的工具”?

阿莎丽娜是针对达基尤丁于4月26日,在脸书上载“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将恢复国会”的文章,发表看法。

她指出,“政府决定通过紧急状态第14条文暂停国会,将直接和间接影响到国家三权分立和国会民主制度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问题。”

当谈到达基尤丁所提到的“宪法责任”时,国会民主制度的概念和三权分立的原则不能被忽略,因为这些概念和原则都是根据宪法所制定,因此必须重视。

她说,国会民主的概念意味着国家是由行政机构所管理,而行政、司法和立法之间的权力分立原则涉及制衡原则。

她补充,尽管达基尤丁保证,政府是意识到“宪法责任”的,但她也对达基尤丁提出几项问题。

达基尤丁周一指出,在时机成熟时,国盟政府将重新召开国会,“政府保证在适当时机(无论紧急命令于8月1日结束之前还是之后)都将召开国会。”

他说:“但是,这将取决于专家,尤其是卫生部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建议。”

她也质疑达基尤丁的言论,即可以通过其他管道,例如独立特别委员会(IBC),向政府传达意见。

她指出,国会是联邦政府批准和修改法律,通过口头问答、特别会议和部长级提问,以及批准政府预算和新税收提案,来审查和制衡政府政策的最高立法机构,与紧急状态下成立的独立特别委员会是完全不同的。

“独立特别委员会仅负责是否应继续采取紧急状态并向国家元首提供咨询。”

“如果哥打峇鲁国会议员预见独立特别委员会将取代国会的角色和功能,那么难道他不认为颁布一项条例,以便由国会议员成立“独立特别委员会2.0”会更好吗?”

“如果是这样,则可以将意见传送到独立特别委员会2.0,你(达基尤丁)是否认为应该拟定或修订新的职责范围,以便可以传达意见?”

此外,阿莎莉娜也提及,国会议员和人民无权参加独立特别委员会和该成员所举行的会议程序,独立特别委员会也无法根据大众的意见展开听证会或调查。

“即使是‘事实胜于雄辩’,但也不应该对政府提出怀疑或带有怀疑的想法。”

她重申,若内阁不再如联邦宪法第43(3)条文下需要对国会负责,那么达基尤丁如何确保政府还可以如常运作?

“达基尤丁说,政府的行政工作仍然受到执法机构的监督,如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账会国家稽查机构,这等同于敷衍塞责。”

她透露,她也明白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PAC)主席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黄家和所提出的问题,即政府如何在公账会被暂停时受到监督。

“哥打峇鲁区国会议员的文告是否超越总检察属的法律结论,是否意味着公账会的活动现在可以继续进行?同时,国会所成立的特别遴选委员会是否可以继续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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