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知晓4200万已存入户口”  检察官:不知情是虚假的


透视大马

首席检察官斯坦巴兰说,前首相纳吉实际知道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已存入其个人户头。(档案照:透视大马)

首席检察官斯坦巴兰说,前首相纳吉实际上是知道,来自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已存入其个人户口。

他今日在上诉庭指出,上诉人称自己不知情,显然是虚假和不真实的。

他补充,SRC资金显然已经被挪用或转化为纳吉使用。

“现在,剩下的就是证明上诉人是不诚实或有不诚实的意图。”

斯坦巴兰提出IPSB​董事经理三苏供词,后者是去年吉隆坡高庭进行审讯时的第37位证人。

“三苏公正供证时透露,他于2015年7月见到纳吉,并将从IPSB转到上诉人个人银行户头的款项告知他。”

“同样,第49名证人洪素玲(Ung Su Ling)供证时也说,她于2015年中与纳吉会面,解释从IPSB转到上诉人个人银行户头的款项。”

检察官说,纳吉表示“我不知情”的辩护是转移视线。

他补充,现任首相和财政部长允许4200万令吉转至其个人银行户口是令人难以想象的。

“而且,纳吉在知道前SRC董事伊斯米和前一马人民基金会(YR1M)执行长洪素玲进行转账后都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这事实表明,他也是同谋。”

“对于上诉人现在表示不知情,这是为了脱离指控,显然是自私自利且毫无根据的说法。”

斯坦巴兰除了提及证人的供词之外,还展示了大马银行公共经理余金萍(Joanna Yu)以及逃亡商人刘特佐之间的Blackberry Messenger聊天记录。

他将对话记录和银行账单核对,以作为支持纳吉知道个人户口状态和交易的证据。

“纳吉与刘特佐联络后,使用了信用卡,而聂菲沙(Nik Faisal)处理信用卡付款的行为表明,上诉人一直在进行银行交易。”

他补充,纳吉早前接受盘问时也承认,和刘特佐的信息是真实的。

法庭在去年案件下判时,纳吉所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的7项罪名指控皆有罪,被判入狱7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目前,案件尚在进入上诉程序。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