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批准控方延长2天 纳吉SRC国际案上诉下周续审


透视大马

上诉庭今日批准前首相纳吉罪成的SRC国际案件审理延长两天,以让控方准备陈词。(摄影:Kamal Ariffin)

上诉庭今日批准前首相纳吉罪成的SRC国际案件审理延长两天,以让控方准备陈词。

纳吉去年7月30日提出上诉,挑战高庭的SRC国际公司案裁决,纳吉宣称自己在没有获得公平公正的审判,上诉庭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

较早前,上诉庭择顶4月5日至8日、12日至15日以及19日至22日审讯,控辩双方有4天时间来准备陈词。

由于,辩方律师团队花了6天时间来提交上诉证据,因此控方今日向上诉庭申请延长2天。

纳吉(67岁)早前向上诉庭提交307项理由,以上诉重新检视高庭的裁决。

上诉庭三司今日批准控方的请求,允许下周二和周三,即27日至28日提交陈词。

由于上诉审理落在斋戒月,上诉庭法官要求将审讯时间从下午3时,延至下午4时结束。

SRC国际公司原是一马发展公司(1MDB)子公司,后来转为财政部机构全权持有公司。时任财政部长纳吉亦出任SRC公司名誉顾问,以及一马公司的顾问局主席。

去年7月28日,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决纳吉面控SRC案7项罪名成立,即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处以监禁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不过,监禁刑期可同时执行,即入狱12,换言之,只要纳吉上诉失败必须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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