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资金为阿拉伯王室献金 辩护律师指纳吉从未有贪念


透视大马

纳吉在上诉的请愿书中,提出了307项理由,说明为何他的控状应被免除。(摄影:Kamal Ariffin)

前首相纳吉面对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辩方律师今日称,纳吉相信帐户中的资金是来自阿拉伯皇室的捐款,因此他从未有意图给任何人造成不法损失或给自己获取不正当收益。

辩方团队今天在上诉庭驳斥了纳吉犯下失信行为的指控,并声称这名前国家领导人并不知道SRC国际公司的资金已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2月转入他的账户。

现年67岁的纳吉目前针对本身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被定罪和判监,向法庭上诉。

他是于去年7月28日,被高庭宣判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的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钱的控状全部罪名成立,并被判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称,纳吉依赖阿拉伯捐款作为辩护是站不住脚的。

他根据呈堂证据得出结论,所谓的捐赠在2014年12月下旬4200万令吉被存入的几个月前已被充分利用。

纳兹兰在书面判决指出,银行的对账单显示,2014年10月时,据称于2011至2013年得到捐款和汇款已基本耗尽。

纳吉曾在法庭供词时称,他曾收到来自沙特阿拉伯王室的10.5亿美元(约合32亿令吉)的款项,直接存入他的个人银行帐户。他也告诉法庭,这些资金用于政治活动和企业社会责任计划。

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今天再次重申,阿拉伯捐款是否真实的并不重要,因为案件的症结在于纳吉是否相信这笔资金是真诚的捐款。

他续称,如果有问题,国家银行应该早就发现了。

“前大马银行集团董事经理谢德光(译音)也证实,纳吉开设大马银行私人帐户是为了收取来自沙地的捐款。同时,在2011至2013年的汇款和证明信已直接报告给前国行总裁洁蒂。 任何一方都没有提出任何问题。”

上诉庭早前已择定今天至4月15日,以及4月19至22日聆审纳吉的上诉。

纳吉在上诉的请愿书中,提出了307项理由,说明为何他的控状应被免除,其中一项理由包括本身并没有在此案中,获得公正与公平的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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