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罪成SRC国际案上诉,纳吉代表律师向上诉庭提出检方和承审法官在去年案件审理时,接纳一名证人引述已逝世者之间的传闻证供,这是存在疑点且不可被接受。
纳吉代表律师哈文德吉星指出,前一马人民基金会(YR1M)执行长洪素玲(Ung Su Ling)在供证时,据称是接受纳吉当时的私人秘书阿兹林(2015年逝世)指示而汇款4200万令吉进入纳吉银行户口。
哈文德吉星说,洪素玲指自己是在2014年9月接到阿兹林的指示,之后在2015年2月以WhtasApp留言再发出同样指示。
他说,检方以洪素玲的供词作证,指控纳吉介入汇款一事,可是阿兹林已在2015年的直升机坠毁中丧生,如今已无从供证,如何推断纳吉是参与或对汇款一事知情。
他说,检方在2019年7月让证人供证时,根本无法出示WhtasApp信息内容为证据。
“当时的调查官罗斯里证明,证人洪素玲指控是毫无证明,即阿兹林是涉及其中。”
罗斯里只能证明洪素玲与阿兹林会面,主要是谈及一马人民基金会事宜。
“洪素玲和一马基金会主任Dennis See的口供是在阿兹林去世后摘录,他们将责任推给一名已死的人。”
洪素玲供证内容是,阿兹林要求她将一笔未公开的资金转入Ihsan Perdana总执行长三苏的户口。
她还说,2015年12月,阿兹林通过WhatsApp要求她将3200万令吉汇入Ihsan Perdana户口,2016年2月,再将1000万令吉汇入纳吉户口。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在去年7月28日裁定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7项控状罪名成立,过后,纳吉在去年7月30日提出上诉。
纳吉的3项失信和3项洗黑钱控状,每一项坐牢10年,以及滥权控状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5年取代。
不过,由于法官谕令纳吉的坐牢刑期同期执行,他因此只需入狱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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