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提醒前首相纳吉的SRC案件辩护律师团队首席律师沙菲宜,要“”缓和对法官莫哈末纳兹兰的抨击,而且在庭上必须注意用词。
去年,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曾裁定纳吉涉及SRC案件有罪。
因此,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成为沙菲宜在上诉庭炮轰的对象。
沙菲宜在上诉庭的聆审上抨击法官纳兹兰“无能”,并且对纳吉的裁决具有恶意。
去年,法官纳兹兰判纳吉洗钱、滥权和贪污7项罪名成立,并被判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在今日进行聆审的上诉庭中,法官阿都卡林提醒沙菲宜,在讨论高等法庭的法官时要使用礼貌的词语。
“我们可以使用其他陈述吗?对于法官,除了‘无能’,‘恶意裁决’,我们可以使用‘法律错误’,‘误导’吗?”
沙菲宜继说,纳吉没有得到一个公正、经验丰富的刑事法官审理他案件,并补充纳兹兰犯错且表现明显的偏见。
今日是纳吉SRC案上诉的第二天。
在法官给予沙菲宜建议后,后者回应,“如果这些事情发生了,我无法委婉,我不得不说。”
2020年7月28日,法官纳兹兰裁定,纳吉在所涉“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的案件中受到的7项指控罪名成立,处以12年监禁和2亿1000万令吉罚款。
67岁的纳吉不满在审理的过程中并未获得公平和公正的审讯,提出上诉。
聆审日期定是4月5日至4月8日、4月12日至15日、4月19日至22日。
前首相纳吉面对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被判有罪的上诉案,昨日被上诉庭三司驳回其要求展延案件的申请。
上诉案原定于昨日开审,但纳吉的辩护律师沙菲宜向上诉庭提出展延案件至少1个月的申请。
惟以阿都卡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当庭驳回了辩方的申请,另两位法官为哈斯扎娜和瓦兹尔阿兰。
阿都卡林指出,沙菲益给予的理由不足以展延案件,因此三司一致裁决驳回该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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