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面对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被判有罪的上诉案,今天被上诉庭三司驳回其要求展延案件的申请。
上诉案原定于今天开审,但纳吉的辩护律师莫莫哈末沙菲宜向上诉庭提出展延案件至少1个月的申请。
惟以阿都卡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当庭驳回了辩方的申请,另两位法官为哈斯扎娜和瓦兹尔阿兰。
阿都卡林指出,沙菲益给予的理由不足以展延案件,因此三司一致裁决驳回该项申请。
今早,沙菲宜告诉上诉庭,辩方需要更多的时间收集前国家银行总裁洁蒂的家庭涉及此案的证据。
他披露,辩方的工作受到媒体和高庭判决的巨大影响。
他续称,有关“洁蒂的丈夫和儿子在新加坡的银行拥有162.91亿美元,这笔款项是通过一马发展公司(1MDB)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支付的”一事,网络上出现了更多的曝光。
反对展延申请的主控官斯坦巴兰则说,洁蒂的课题与本案无关,同时洁蒂家庭涉案一说目前尚无根据。
“经过多个无眠之夜,我们(控方)已经做好准备。 法官大人,我祈祷(上诉案聆审)不再有拖延。”
今日,上诉庭就前首相纳吉所涉SRC国际公司案件提出的上诉举行聆审。
纳吉在上诉时提出307项理由,并坚持无罪。
纳吉不满在审理的过程中并未获得公平和公正的审讯。
这次聆审日期定是4月5日至4月8日、4月12日至15日、4月19日至22日。
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纳吉首次对SRC国际公司案的裁决提出上诉。
2020年7月28日,吉隆坡高等法院裁定,纳吉在所涉“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的案件中受到的7项指控罪名成立,处以12年监禁和2.1亿令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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