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高庭驳回 阿都阿兹申请撤消洗钱和贪污指控


吉隆坡高庭驳回,华玲区国会议员阿都阿兹提出撤销13项贪污和洗钱控状的申请。(档案照:透视大马)

吉隆坡高庭驳回,华玲区国会议员阿都阿兹提出撤销13项贪污和洗钱控状的申请。

法官莫哈末加米尔以控状并没有缺陷来拒绝前朝圣基金局主席阿都阿兹的申请。

53岁的阿都阿兹被控3项与霹雳州和吉打州道路工程有关的贪污控状,涉及款项520万令吉。

另外,他也面对9项近1亿4000万令吉的洗钱控状,而其62岁的哥哥阿都拉迪夫则被控教唆。

阿都阿兹被指在2010年12月至2018年4月期间获得巴生谷Syarikat 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莫哈末礼端所给予的520万令吉。

他也被指控从4家公司即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Mangkubumi私人有限公司、Pintas Utama私人有限公司和AVP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收到1亿393哦万令吉。

其兄弟拉迪夫上个月则被判‘释放但不等于无罪’。

阿都阿兹在申请书上内指,这些指控是出于恶意,但控方认为,撤消案件还为时过早,同时也滥用法庭程序。

阿都阿兹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沙说,将就今日的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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