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物勿干预“阿拉”字眼判决  砂副首长斥荒谬


詹姆斯玛欣指要是相关人士要求政府这么做,必须回到联邦宪法第11条文阐明,人人皆有权信奉与实践其宗教信仰的权利。(档案照:法新社)

砂拉越副首席部长詹姆斯玛欣指出,马来西亚是多元种族的国家,因此要求政府向高庭上诉驳回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判决的人根本就是“荒谬”。

他说,高庭裁决基督徒可以在自己的宗教文本中,使用“阿拉”一词彰显马来西亚自由信奉宗教的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高庭也裁决准允使用其他三个阿拉伯字眼即Baitullah”,“Kaabah”和“solat”,

詹姆斯玛欣周四针对土著团结党、巫统和伊斯兰党以担心非穆斯林在刊物上,使用“阿拉”字眼为由而要求政府提出上诉,发声明指出,“我相信法官在裁决时,考量所有宗教和文化的敏感度。”

“有鉴于此,在多元种族的国家,如在马来西亚内的政党和宗教团体提出这种要求是最荒唐的。”

他续说,要是相关人士要求政府这么做,必须回到联邦宪法第11条文阐明,人人皆有权信奉与实践其宗教信仰的权利。

“我们应该让法庭或具备宗教资格的宗教司或牧师决定此事,不是政治人物。”

吉隆坡高等法庭昨日对砂拉越基督徒吉尔爱尔兰提出的复审申请作出标杆性的裁决,即允许在教育素材中使用“阿拉”字眼。

高庭法官诺尔比阿里芬裁决,基于宗教和教育目的,基督徒有权使用“阿拉”一词。

她指出,内政部在1986年发出的指令是非法和违宪的。

对此,土团党呼吁布城针对非穆斯林在其宗教活动中使用‘阿拉’字眼的判决,向高庭提出上诉。

土团党宣传主任旺赛夫在脸书贴文说,他已针对此事与几位内阁成员商讨,并希望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